中国以生产传统能源(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产业的发展难以满足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需求。全球低碳发展趋势在客观上要求中国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通过扩大可再生能源的生产规模,改善能源生产结构和供给结构,促进能源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使可再生能源产业在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基础上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重要作用
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不符合经济的低碳发展要求,而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则有助于促进经济的低碳发展。
首先,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是降低碳排放量、保护生态环境的途径。
目前全球总能耗的74%来自石油、煤炭、天然气等矿物能源,而中国1978年至2009年能源消费结构中依然以化石能源消费为主,煤炭占68%以上的比重,石油和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为22%以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量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不到9%。这种能源消费结构属于高碳能源结构,它是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气候恶化的直接原因。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和水能的开发利用不会制造出过多的二氧化碳,其发电的碳排放量一般很少甚至为零,具有极强的低碳优势。
其次,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是建立低碳型绿色经济发展模式的途径。
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基础,以低碳发展为发展方向,以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式,以碳中和技术为发展方法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可再生能源产业是绿色经济中的重点产业,可以说是其“灵魂”产业。它不仅可以在短期内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刺激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机会,而且可以在长期内减轻对石化能源的依赖程度以及解决由此所带来的环境及气候问题,成为维持全球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
第三,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是构建低碳型绿色产业、提升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途径。
狭义的绿色能源指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能、海洋能及燃料电池等可再生能源。在各类能源的碳排放量中,煤炭的碳排放量所占的比例最高,而可再生能源的碳排放量所占的比例最低,因此可再生能源产业是低碳型绿色产业。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既要求降低高能耗的高碳型产业如火力发电、燃气发电等在整个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又要求加快绿色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提高太阳光伏、生物质能等低碳型可再生能源产业在整个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重,提高产业的绿色GDP比重。其结果是使可再生能源产业成为未来的支柱产业或者主导产业,从而促使中国的产业结构走向绿色化、低碳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可再生能源产业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措施不完善,激励力度不够。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政策环境下,除了水电和太阳能热水器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外,大多数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因为资源分散、规模小、生产不连续等特点而使其成本偏高,缺乏市场竞争力,因而需要政策扶持和激励。但是,目前国家支持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够完整,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机制不完善,经济激励力度弱,相关政策之间缺乏协调,没有形成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二,市场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法规政策实施之前,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市场需求不稳定。虽然国家逐步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但是由于没有建立起强制性的市场保障政策,无法形成稳定的市场需求,可再生能源发展缺少持续的市场拉动,进而导致可再生能源新技术发展缓慢。
第三,技术开发能力弱和产业体系不完整。除水力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和沼气生产技术外,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技术水平较低,缺乏技术研发能力;设备制造能力弱,技术和设备生产较多依靠进口,整体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
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快发展
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战略替代能源,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首先,提高对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重要性的认识。
能源短缺甚至危机、全球气候变化的客观现实要求中国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可再生能源的重要作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并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尽快制定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指标。同时,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理论研究和社会意识引导,形成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社会意识。
其次,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技术水平。
由于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水平在目前还比较低,一些核心技术与主要设备大多依赖于进口,这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技术水平提高和规模化发展进程。因此,中国应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核心技术研发和适用技术进步,需要增强在位企业的自主研发与创新能力,提高产业技术水平。
第三,组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协调机构,建立统一管理的协调机制。
可再生能源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与电网规划不同步、多部门管理而且管理不协调等问题。这要求国家组建一个跨部门的协调机构,建立统一管理的协调机制,确立统一的产业管理原则和制度标准,以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各行业、产业链各环节的协调发展。
第四,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与法规。
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既依赖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更需要正规制度创新,迫切要求尽快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与法规。一是要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强制上网政策。这有助于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交易成本、缩短项目准入时间等,从而有利于通过建立稳定的市场需求来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二是要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和成本分摊政策。三是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有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经济激励与产业竞争力。四是要制定和逐步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投融资政策。到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总投资将超过3万亿元。这样巨大的投资,要求政府制定和逐步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投融资体制和投融资政策,重点是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鼓励企业多元化直接融资。五是要加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法律法规建设,为其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可再生能源产业中多晶硅和风电设备两个行业出现了产能过剩问题,对此,国家应该加快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指导意见》,防止因制度缺失而出现单一环节的产能过剩,以促进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及其各个行业部门和生产环节的有序与协调发展。 |